近日,根据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的规定,海南省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2007年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检查工作。
为了确保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的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省统计局与省财政厅、省国土资源环境厅等12家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联合检查组,抽取海口市、三亚市等12个市县实地进行检查。
检查内容为列入《考核办法》考核指标体系的2007年度市县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。检查方法为听取汇报、检查相关部门统计制度和统计台帐、随机抽查基层单位现场检查核实、分析结果等。
检查结束后,由各部门根据此次检查结果对本部门各项考核数据进行修正,并于8月底前将最终核实数报省统计局进行最终考核评价。